刀王痼疾难相笑 美痴风流自不如    文: 既白

    在《鹿鼎记》中,风华绝代的陈圆圆有一段很耐人寻味的内心独白。她回忆起经历过的男人,无论是崇宗,还是吴三桂,李自成,见到她时,都一个个射出满是淫欲的眼光。“而这种眼光,她生平见得多了,随着这样的眼光,那些野兽一样的男人就会扑上来紧紧抱住了她,撕去她的衣裳 …… 刚才那个娃娃大官(指韦小宝)见到我的时候,也露出这样的眼光,当真好笑,唉!男人都是这样的,老头子是这样,连小孩子也是这样。

    如果全书中没有如惊鸿一现的百胜刀王胡逸之,那么,就没有人能面对陈圆圆的嘲笑了。而正是这位胡逸之,却成了天地会群雄(如吴六奇,马超兴)和众多读者嘲笑的对象。美刀王胡逸之不仅是刀法无敌,而且享有武林第一美男子之誉,风流倜傥,干嘛非要隐性埋名装聋作哑给陈圆圆当一辈子奴仆?只要他有韦小宝一半劲头,陈圆圆早就到手了。所以韦小宝也劝他“何不抱起陈圆圆就走。”

    吴六奇,马超兴是两位豪杰,知道美丽的姑娘窑子里有的是,白花花的银子送将出去,要多少有多少。韦小宝这小流氓见到漂亮姑娘第一个想法就是娶来做老婆,第二个想法是到丽春院做生意能赚大钱。他们自然不理解胡逸之。然而我们这些读者,对于这个美刀王,又有几个不是在暗笑和怜惜呢?

    许多人称胡逸之为“情痴”。我以为其实不然,不如叫美痴来得确切。很难说胡逸之对陈圆圆是怀着“爱情”的。因为在我看来,凡是爱情,豪无例外都帖着独占的标签。而胡对陈却绝无此意。他固然爱陈圆圆,但那种爱,与其说是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爱慕之情,不如说是一个鉴赏家对一件绝美物品的欣赏,痴迷和崇拜。

    在他眼中,陈圆圆不仅是一个有血有肉性感迷人的女人,更是一件绝世无双的完美艺术品。可她毕竟不是《兰亭序》,不是《蒙娜丽莎》,她有生命,她却没有永恒的生命。正因为其有血有肉,所以不能把她像画卷一术收藏起来,正因为其绝世无又而又容易调零,所以他宁愿终其一生都守护在她的身旁。

    陈圆圆像一朵绝美的花,别人都想尝到采摘和吸取花蜜的快感。而胡逸之,却只想保持恰当的距离静静地欣赏。或许风雨来了,他会撑一肥伞,杂草来了,他会挥锄除去。至于她开在谁家的花圆,至于她是不是在招蜂引蝶,那是她的事,只要无损于她的生命,只要无损于她的美丽。她要不过问。

    李自成,吴三桂只是贪恋肉欲的好色之徒。只有胡逸之,他是一个真正的鉴赏者,他才懂得欣赏的真谛。那是对人世间完善杰作的欣赏,并由此产生了不顾一切的卷恋的爱护之情。他放弃了翩翩美貌,放弃了赫赫声名,也许,他还放弃了他原有的爱情。他的行为显得如此的可笑,——无论是天下英雄如吴六奇,碌碌大众如你我他,都要笑他或都曾笑其愚蠢,怜其可悲。

    然而,在胡逸之看来,可笑的恰恰是曾经拥有过陈圆圆的崇宗,吴三桂,李自成,恰恰是鄙视他为老不尊的吴六奇,恰恰是笑他可笑的你我他。他根本不会认这自己荒唐,不值得,相反,在这一点上,他觉得非常幸福和满足。

    然而他终究是孤独的,天下人都笑他,只有一个韦小宝为他击节叫好,所以,他才与韦小宝结为兄弟。尽管俩人实有天壤之别。看到这一幕,我怎么也笑不出来。

    一个摆脱了肉欲,超越了俗情的人,在当世却找不到一个真正的知己。

    金庸是一个写情的高手,在其最后一部小说中,不再描写高尚纯洁的爱情,主人公韦小宝更量个对美女巧取豪夺不择手段的好色之徒。他写出了胡逸之,难道只是让我们笑一下或叹一声么?

首  页     文章目录
前一页     后一页

版权所有 既白

(C) 2003

Artsdome.com